越来越多人把「审议民主(deliberative democracy)」当成突破民主困境的新出路。
但首先可能要釐清的是,什幺是民主的困境?
审议式民主的概念延伸自参与式民主(participatory democracy),其中一个说法是1960年代从美国校园发展出来的一连串社会运动,顺着这个脉络发展出来的一套民主审议机制。这个脉络的机制发展核心其实是直接民主(或者说更直接的民主),与间接的代议民主似乎有本质上的冲突。虽然目标上都是让人民作主,但审议民主隐含着一个企图:让利害关係人直接参与政治决策。
如果我们审视最近几年甚至几十年讨论民主困境的文章,可以感觉到这个困境大部分所指涉的对象,其实就是代议民主。
代议民主是人民社会契约的体现,我们把行政权交给一个单位,把立法权交给另一个单位。更直白的意思是,我们授权一个单位代表我们制定大多数人同意的游戏规则(立法),交给我们大多数人选出来的执行者照这个游戏规则走(行政),然后由独立的一群人看大家有没有照这个游戏规则走(司法)。如果不这幺做,可能会让独裁者制定不是大多数人同意的游戏规则,或是制定只对少数人有利的游戏规则。或者有个游戏规则,但因为球员兼裁判,导致结果根本不符游戏规则。
但是因为司法、立法、行政三权,还是经常让人感觉监督不够,于是我们总想多找一个单位,监督这些监督别人的单位,便开始希望媒体能够负起「监督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监督者角色」,号称第四权,代表人民每天的声音,简称舆论。
但这些媒体依靠广告生存,结果出现的问题包括,广告主控制媒体,或是财团透过广告控制媒体,或是财团透过资金和广告双管齐下控制媒体。同时财团也可以透过政治献金控制政治人物。或者,财团透过政治献金和媒体多管齐下同时控制政治人物。这样一个被财团这样那样控制的媒体,要如何担任「监督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监督者角色」?应该要监督财团的政府,被已经被财团控制的媒体监督,结果其实是很清楚的。
从政治人物的角度来看,如果没有曝光,选民不会认识。不认识,就不可能投你。所以就必须仰赖媒体青睐,但媒体仰赖收视率,于是越能创造收视率的政治人物就有越大的机会当选。而在有限版面的媒体结构下创造收视率,绝对不是依靠大量细节与重複的沟通,而是简单易于渲染情绪的表演。民主的重要前提,是被充分告知的人民。因为唯有被充分告知的人民,才能体现人民作主的初衷与实质意义。也就是说,缺乏被充分告知的人民,就没有民主。
简单盘点这些民主困境,就是主流媒体欠缺民意的代表性、政治代表资本利益而非公共利益、从政进入门槛高、政治流于情绪对立而非理性合作等等。
而这本《审议民主指南》,便是针对这个民主长期的困境所彙整的文集,其中包括了美国的公共审议历史、选举审议、审议式民调、公民共识会议、公民陪审团、公民论坛等等各种理论、分析与实际的案例。
审议民主的目标就是公民参与。
这些方法历经了数十年的发展,其实已经非常成熟。虽然在施行的过程中,可能需要适应各个地方的民主发展进程而有所调整或变形,但核心的目标都是一致的:
公民参与。
在2015年初时,我曾经参与过公馆徒步区案,当时要决定徒步区是否要存废或继续试办,最后便引入了公民审议的精神,让涵盖这个区域的两个里来决定,但亦让经常骑乘机车的学生或上班族,以及高度关心公馆夜市商圈的市民或消费者参与意见的表达。
这是为什幺这本书我读来饶富趣味。在我发展的各种新的大小网路选举技术中,我一直主张最重要的核心要件,是参与。网路能够让公民被充分告知,但这两年来观察各种市政、甚或这半年来新政府施政的过程中,我却发现网路除了具有能够让公民被充分告知的能力外,也能产生让公民被「不实资讯」充分告知的结果。
一例一休、年金改革、电业自由化、同性婚姻,网路散播谣言的速度与规模,远远超过政府澄清的能力。更不要说推动、施展政策。公听会施行粗糙、徒具其形,与民众沟通懞懂被动。这些都是公民没有充分参与的结果。
代议式民主能够呈现一个大的、折冲过的、複杂计算加总过的一次性巨大模糊民意,却无法处理大量小的、不同、持续性的具体民意意向。
阅读《审议民主指南》的时候我不停地把书本搁下心想,如果把这些审议民主的机制结合网路由下而上的参与,会发生什幺事?
戴季全青鸟书店选书人,坚信创新是通往未来的趋势!青年时为了探索新媒体经历广告、出版、网路金融业等,于各领域不断探索新世代革命契机。2007年全球网路泡沫化后期,创办虚拟金流服务 Richi,被硅谷创投圣经《红鲱鱼》(Red Herring)评选为「2010亚洲科技百强」,Fintech的早期探索者。2010年期许以流媒体成为台湾未来产业的一盏灯、一盏探照灯、一盏聚光灯,照亮商业模式、照亮创业家、照亮所有可能性,创办 TechOrange.com 科技报橘,曾任悠游卡董事长。